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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山东“6.5”爆炸专门发文整顿后,点供会戛然而止还是高歌猛进?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21 点击次数:718

    2017年6月5日,山东临沂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2017年6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自用LNG设备等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17年6月12日,住建部发布了《城镇燃气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6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天然气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7年6月1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在该《通报》中,提出要全面整治从事石油液化气和液化天然气的点供企业。面对上述在短时间内密集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对于点供企业来说,接下来一段时间内点供究竟会戛然而止还是迅猛发展?在我看来,此次金誉石化爆炸事件势必会推动点供行业相关规范快速出台,完善点供立法与行业标准等规范文件,使点供不再处于“灰色地带”,而是能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

一、金誉石化案件简述
    2010年6月金誉石化有限公司成立,原有1套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生产装置。2016年10月,20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生产装置竣工投产,另有1套4万吨/年废硫酸综合回收装置处于试生产期间。2017年6月4日,该公司连续实施液化气卸车作业。2017年6月5日凌晨零时56分左右,河南省清丰县安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一辆载运液化气的罐车进入该公司装卸区东北侧11号卸车位,该车驾驶员将卸车金属管道万向连接管接入到罐车卸车口,开启阀门准备卸车时,万向连接管与罐车卸车口接口处液化气大量泄漏并急剧气化,瞬间快速扩散。泄漏2分多钟后,遇点火源发生爆炸并引发着火,由于大火烘烤,相继引爆装卸区内其他罐车,爆炸后的罐车碎片击中并引燃液化气罐区A1号储罐和异辛烷罐区406号储罐,在装置区、罐区等位置形成10余处着火区域。2017年6月5日16时左右,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国务院安委会《通报》重点内容摘录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在2017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其中有几处突出强调了对点供企业的整治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我将这些内容一一列举如下:
    1.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立即全面开展涉及液化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2.立即对辖区内涉及液化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特别是石油液化气、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安全。
    3.强化企业应急培训演练。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针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人员应急培训演练,尤其是事故前期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配齐相关应急装备物资,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特别是初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事故后果升级扩大。
    4.指导企业聘请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对本辖区内所有液化气体罐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有关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四是督促企业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等各环节自动化监测监控能力。五是凡是委托山东省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评价的企业,必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确保安全风险评估准确全面、评估结论科学合理、管控措施有效可行。
    5.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点供目前的困境
    点供模式作为一种缓解实体经济,打破垄断的燃料运输供应模式,由于其价格相对于管道燃气而言较低拥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并且通过罐车运输燃料,具有运输灵活的优势,受到用户们的热捧。而LNG作为一种便捷、清洁、高效的优质燃料,便于长途运输、储存和使用,其灵活机动,简单方便的供应方式是点供燃料的主要选择。但是,随着点供的兴起也爆发出一些问题:一方面,对于点供企业来说,较为头疼的事是目前国家层面、地方层面都没有有关点供的标准以及相关立法,点供仍处于“灰色地带”;另一方面,点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或地方燃气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就从事点供运输经营、未按规定建设气站,或气站建设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这些问题令人忧心忡忡,不仅点供企业的内心饱受煎熬,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相关监管执法活动时,也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安全隐患的存在也对周围的企业和居民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在点供行业内,流行这样一种说法“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导致点供戛然而止。”

四、国务院就山东“6.5”爆炸专门发文整顿后点供会戛然而止还是高歌猛进?
    2017年6月5日金誉石化发生爆炸事故,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6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企业自用LNG设备等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6月12日,住建部发布了《城镇燃气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6月1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
    在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短短十日内,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就发布了四项文件。金誉石化爆炸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运输液化气的罐车装卸过程中漏气导致。同在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天内就发布了要严肃整治LNG点供的通知。该通知更是强调要拆除所有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存储罐未经具有专业检测、检验合格的,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护着安全标志即投入使用的燃气供气站,以消除安全隐患。而住建部也在随后几天发布了《城镇燃气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一切都并非巧合,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出台此意见稿,也是为了尽快确定燃气建设的规范,意见稿对气站的规划选址、燃气质量、燃气厂站规范、管道和调压设备等等燃气经营活动中的相关规范和具体标准。在事故发生后的第十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该份《通报》重点强调的内容也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保障点供的安全生产、储存、经营。
    从上述一系列的行动来看,国家层面以及地方层面并不是要杜绝点供模式的存在,而是会借此事件的影响力,通过先对点供进行全面整治整顿后,再加快制定出点供的相关行业标准以及启动相关立法修法活动。在当前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下,点供凭借其价格优势、运输便利的特点,势必会在收到市场化的选择,国家面对此大势所趋,加紧制定点供的标准与法规远胜于明令禁止点供模式。国家发改委对于点供一直是持支持态度,我在参加行业相关会议与国务院发改委相关领导和专家交流时,注意到发改委的口径非常一致和明确,那就是加快点供的行业规范标准出台,从而在既有点供事实的基础上减轻地方安管部门的压力和阻力,从而推动点供的发展。但是各职能部门之间仍在存在“争斗”。发改委支持,但是安监等部门却持相反态度。这一截然不同的态度也是由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权分工不同导致。各部门之间冲突矛盾的焦点就在于点供的安全问题上,纵使其有诸多优点,但是只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就不会放任点供企业生根发展,必会借各类安全检查的名义而“除之”,从而杜绝危险源。此次爆炸事件的发生将催生相关立法的行业标准的制定,如此一来,不仅能解决点供企业操作不规范、不符合规定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各部门之间的冲突矛盾也能得到化解,为点供企业长远健康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五、总结
    在我看来,山东临沂金誉石化 “6•5”爆炸事件发生后,点供并不会就此戛然而止而是会迎来发展的新高峰。相关主管部门一定会加紧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立法,保障点供企业在合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于点供商来说,这也将是一大利好消息,终于能有“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了。保障企业存储、运输、以及用气的安全,既是相关监管部门应尽的监管职责,更是点供商应当时刻牢记的铁的法则。面对接下来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对点供商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点供企业不用担心点供模式会应一次安全事故而戛然而止;另一方面,点供企业应当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保证证件手续齐全,生产安全达标,为促进自身企业发展以及点供行业的大发展而共同努力!后续相关行动我也将持续密切关注,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